鑒于有些用戶對EPS泡沫塑料表觀密度的理解可能存在一些歧義,我們將有關標準及一些想法列示如下,企望達成共識。
一, 表觀密度是指模制產品時含有全部表皮的EPS泡沫塑料密度。
二, 由于EPS泡沫塑料成型時的工藝特性,決定了其中心密度小于表皮密度。其成型過程大致如下:在固定體積的模具內注入EPS顆粒,對其進行加熱,EPS顆粒受熱后膨脹,由于體積是固定的,膨脹到模腔壁時則無空間讓其繼續膨脹,所以EPS泡沫塑料的表皮密度大于內部密度,即EPS泡沫塑料的密度從中心到表皮成遞增的。
三, 我公司生產的EPS泡沫塑料板材執行的標準為GB/T10801.1-2002《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已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該標準中規定了此產品的表觀密度范圍見下表:
類別 表觀密度范圍(kg/m3)
Ⅰ ≥15~<20
Ⅱ ≥20~<30
Ⅲ ≥30~<40
Ⅳ ≥40~<50
Ⅴ ≥50~<60
Ⅵ ≥60
另外,如果將EPS泡沫塑料用于外墻外保溫系統之中時,其表觀密度須符合JG149-2003《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標準的要求,即表觀密度在18~22kg/m3。如果外墻貼面磚,其表觀密度應當在25~35kg/m3(在江蘇省范圍內)。
四,我公司生產的EPS泡沫塑料包裝材料執行的是QB/T1649-92《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裝材料》標準(已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該標準中規定了表觀密度偏差的允許范圍見下表:
類別 表觀密度范圍(kg/m3) 允許偏差(kg/m3)
Ⅰ ≥15~<20 ±2.5
Ⅱ ≥25~<30
Ⅲ ≥30~<35 ±3.0
Ⅳ ≥35~<40
五, EPS泡沫塑料表觀密度的相關標準:
標準號 標準名稱
GB/T10801.1-2002 《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JG149-2003 《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
QB/T1649-92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裝材料》
GB/T6349-1995 《泡沫塑料和橡膠表觀(體積)密度的測定》
GB/T10801.1-2002(5.3條)規定:表觀密度的測定按照GB/T6343-1995規定執行。
GB/T6343-1995(3.1條)規定:表觀密度為單位體積的質量,包括模制時形成的全部表皮。
GB/T6343-1995(5.1條)規定:當表觀密度是用從大樣品上切割下的試樣進行檢測時,則模制時形成的表皮面積與總體積之比,試樣和樣品二者應相同。
六, 幾點意見:
1, 如果將切割后的EPS泡沫塑料直接稱重來計算表觀密度,往往出現表觀密度不足的情況,需采取正確的測試方法。
2, QB/T1649-92允許的偏差值約11%。根據我公司多年的實踐經驗及測試,EPS泡沫塑料內部的密度與外圍的密度的偏差差值與該標準規定的允許偏差值是穩合的。由于EPS泡沫塑料板材與EPS泡沫塑料包裝材料的原料和制造工藝完全一樣,所以可以參考此標準的允許偏差來考慮EPS泡沫塑料板材的表觀密度。
3, EPS泡沫塑料的表觀密度與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強度、導熱系數等指標存在一定關系,但不是決定性的關系。同等密度的情況下是由EPS顆粒的熔結性決定抗拉強度、導熱系數等指標的。如果EPS顆粒熔結良好,稍低的表觀密度的泡沫塑料的抗拉強度、導熱系數等指標會大于熔結不夠良好的泡沫塑料。
4, 現在有很多泡沫板生產企業在EPS泡沫塑料中摻入石英粉,淀粉,白糖,樹脂,滑石粉,回料等,這樣做可以增加泡沫塑料的重量,但嚴重降低了泡沫塑料的抗拉強度和保溫效果,給建筑工程埋下了不可估量的質量隱患。